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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6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的通知

2017-3-6 15:41:41      点击:


  • 索 取 号: AA2301000-2017-003
  • 文 号: 沪发改能源〔2017〕29号
  • 发布机关: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  • 发布日期: 2017-03-06 14:37:21
  • 主 题 词: 上海市 发展改革委 公布 2016 可再生能源 新能源 能源发展 专项资金 奖励 的通知
  • 日点击量:10

沪发改能源〔2017〕29号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》(沪发改能源〔2016〕136号),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,组织开展了2016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。在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,经审核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崇明“阳光工程”作为往年结转工程,补贴金额共27.15万元。

二、南洋中学50千瓦新能源城市示范项目等163个光伏项目(共53724.48千瓦)和2020户个人光伏(共13119.68千瓦)符合条件,列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予以支持(详见附件)。

请市电力公司从2017年1季度开始,做好本批奖励项目电量统计工作。从2017年2季度开始,每季度第1个月初将奖励项目的上季度实际上网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我委,并在市财政资金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转付项目投资主体,持续时间为5年。请各有关区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,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1、2016年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表(光伏项目)

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2016年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表(个人光伏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2月28日